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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年春来早 奋斗正当时 芜湖市湾沚区
承诺备案制工作“牛”气开局

——超百项涉企审批事项可承诺

发布日期:2021-02-27 17:19来源:湾沚区委统战部 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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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  新春伊始,湾沚区民统办为企服务出大招,出台《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湾沚区涉企审批承诺(证明)事项备案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,依法依规并结合湾沚区工作实际,推出111项建议可承诺或取消事项,建立“政府定标准、企业作承诺、过程强监管、信用有奖惩”的承诺事项备案制改革管理模式,实现涉企审批管理由“事前审批管理”向“事中事后监管”转变,构建公开透明、便捷高效、投资环境优、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。
    聚焦体系抓谋划,在制度设计上想办法。各涉企审批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工作,明确可承诺事项和不可承诺事项、制定可承诺(证明)事项标准和承诺书模板,并编印实施细则,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、核准,为具体实践操作提供一套制度设计上的管理流程。
    聚焦流程抓简化,在审批流程上做减法。各涉企审批主管部门明确可承诺事项和不可承诺事项,简化流程,靠前服务,做好项目预审工作,对可承诺(证明)事项由企业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,后续各审批环节提前进入审批程序,出具相应的审批文或替代新批文,承诺材料中需补正的材料必须在承诺时限补全材料。
    聚焦承诺抓效率,在审批时限上做除法。企业根据部门出具的项目标准作出承诺,按约定兑现指标,签署承诺书。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预审批决定,告知企业违约责任,通过后续监督检查核实承诺。
    聚焦窗口抓服务,在过程服务上做乘法。坚持“审批一窗式,服务一站式”,按照“一窗受理、联合验收、限时办结”的原则,审批窗口提供行政审批事项代办,鼓励全程代办制融入整个审批环节。
    聚焦制度抓监管,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做加法。以“减流程,不减质量”为原则,加强涉企审批承诺(证明)事项事中事后监管,对未兑现承诺的企业,下发整改通知,限期整改;对于限期整改未到位的企业,依法依规对该企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取缔或处罚,并通过社会信用评价系统列入失信黑名单。
    据悉,涉企审批承诺(证明)事项备案制是该区在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基础上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。目前,该区已成立由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办公室牵头的组织机构,制订细则,明确可承诺(证明)事项和不可承诺(证明)事项,于3月中旬全面施行。
    此外,该区还由民统办牵头建立督查约谈机制,对各相关审批部门和单位涉企审批承诺(证明)事项备案制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督查,对工作推进不力、进度滞后的部门,进行重点约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