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
推动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高质量发展

发布日期:2021-10-26 17:17来源:市委统战部 阅读次数:
[字体:  ] 打印

    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实施后,无为市委统战部将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在手上、扛在肩上、落在行动上,推动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    一、精心组织,抓好“大部署”
    《条例》颁布后,无为市委召开常委会,及时部署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为全市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谋篇布局。无为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了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>的工作清单》,明确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四个方面、十项重点工作任务,做到定目标、定任务、定时限、定责任分工。将《条例》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考核内容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格局。落实县级常委担任(兼任)同级统战部长制度;在换届中,各镇统战委员均由同级党委委员担任,为《条例》落实提供组织保障。
    二、强化学习,抓好“大宣传”
    1.市委带头学。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《条例》,领会《条例》精神要义。将《条例》贯彻情况纳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重要内容,促进成员单位全面学。及时翻印《条例》1100份,发放至各镇、市直单位,确保学有材料。
    2.统战系统深入学。市委统战部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的重点任务,专题学习研讨,推动学习《条例》走深走实。将《条例》纳入统战工作培训内容,在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、统战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班和宗教界人士培训班上开展学习培训。开展“学习统战条例 庆祝建党百年”网络知识竞赛,参与人数达400余人,营造浓厚学习氛围。
    3.镇级跟进学。各镇专题学习《条例》,研究贯彻落实意见。各镇党委书记积极撰写学习《条例》体会文章,已在“无为统战”微信公众号“学《条例》·书记谈”专栏刊登6篇。
    三、联系实际,抓好“大贯彻”
    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为契机,以解决问题为导向,坚持守正创新,推动全市统战工作提质增效。
    1.以“1331”为重点,抓实民营经济统战工作。“1”即建立《无为市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商协会工作制度》,结合市领导包保镇,对商协会开展调研指导、督促检查,促进商协会健康发展。“3”即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、非公企业“双创”沙龙活动、工商联兼职副主席轮值三项工作,在新四军七师纪念馆设立无为市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,定期举办法律服务、政策解读、安全生产等主题沙龙活动,轮值副主席参与工商联全面工作,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。“3”即法律服务、民营企业微信群、“工商联直通车”三个平台,成立了无为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,建立了104家民营企业参加的企业微信群,构建了高效快速的遴选反映、领导批示、部门办理、督查反馈的“工商联直通车”机制,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。“1”即发挥商协会在“双招双引”中的作用,借助异地商会、行业商(协)会等开展招商引资、招才引智工作,为全市经济发展贡献统战力量。
    2.以“两中心三个年”为牵引,促进民族宗教和谐稳定。一是建立宗教团体活动中心和回民事务服务中心。在全省率先建立宗教团体活动中心,实现全市三大教四个宗教团体集中办公,依托该中心落实《宗教团体管理办法》,提升我市宗教工作规范化、法治化水平;建立并运行回民事务服务中心,为我市回民提供法律咨询、民族成分变更、丧葬等服务。二是开展宗教事务管理“三年行动”。从2020年至2022年先后开展宗教事务管理“规范年、巩固年、提升年”活动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紧盯薄弱环节,落实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”,强化职能部门协调联动,深化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,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稳定。
    3.以“五项制度”为准绳,规范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。对照《条例》规定,建立健全工作制度,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。一是市委常委交党外朋友制度。按照“1+3”模式,每年组织集中谈心交心,听取意见建议,及时研究解决。二是定期慰问制度。每年春节前,走访慰问全市各条战线党外代表人士,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统战知识。三是党外干部联席会议制度。与市委组织部定期召开党外干部联席会议,共同会商、共同落实,目前,全市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“两院”等党外干部配备均符合《条例》要求。四是经济形势通报制度。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,通报全市经济形势情况。五是党外代表人士定期培训制度。采取党校授课与异地教学方式,每年举办1期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,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