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民宗局,机关各处室、联络与舆情中心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和《宗教院校管理办法》,省宗教局对《安徽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》《安徽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进行了修订,经2021年7月8日省民委(省宗教局)主任(局长)办公会议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安徽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.docx
2.安徽省宗教事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.docx
安徽省宗教局
2021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