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 (2012年6月15日,在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族工作,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,维护和
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(2015年5月20日,国家民委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公安部同意,2015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号公布,自2016
安徽省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民间信仰事务规范化管理,根据中央有关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民间信仰,是指以多种神祇为崇拜对象,以祈福禳灾为主要
宗教事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,规范宗教事务管理,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,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,制定本条例。 第二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。 任
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,规范宗教事务管理,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,根据国务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和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
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,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,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,根据宪法、有关法律和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
宗教团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团体管理,促进宗教团体健康发展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
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,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,根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宗教教职人员,是指依法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、可